記者何啟東/台北報導
行政院通過了「性騷擾防治法」、「性別平等工作法」和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的修正草案,以加強打擊加害者、保護被害人權益、建立專業的性騷擾防治制度,並構建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的防治網路。
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,政府應立即回應性騷擾事件,並感謝羅秉成政務委員帶領各部會進行修法工作。
修法重點包括增訂權勢性騷擾定義、明定政府機關應採取糾正措施、提供諮詢協談服務、加強與被邀協助調查者合作義務等。
陳院長表示,將積極與立法院及各政黨溝通,爭取快速完成修法程序,並確保在法定開始實施日期前宣導配套措施,建立相應的委員會,確保防治工作得以落實。
修法內容主要包括對權勢性騷擾的定義、政府機關應採取的措施、保密規定的增訂、被害人諮詢協談服務的提供、行為人與受邀協助調查者的配合義務、違反者的罰則等。
另外,修法還包括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部分條文進行修正,主要涉及被申訴人具權勢地位者的調查期間暫時性作為、權勢性騷擾的懲罰性賠償規定等。
此外,修法還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,主要增訂了軍事學校、預備學校、警察學校和少年矯正學校等機構的適用範圍,以及對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的相關規定。